关于公布朝阳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的通知
2018-07-17 10:57:36 浏览次数:1000
关于公布朝阳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办事处、营业部:
根据2017年朝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即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732元,月平均工资为 4394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018年度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3182元。
此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