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7.29万公积金缴存职工分享9158万元红利
2017-07-04 19:33:17 浏览次数:1000
全市17.29万公积金缴存职工分享9158万元红利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加班加点努力,已于6月30日当天顺利完成了年度结息工作!2017年度,中心共为2814家公积金缴交单位172962名缴交职工结付存款利息9158万元,比上年增长9.24%,人均结息529余元,全部利息已于当日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此次结息,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文件)文件精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年度的结息,让缴存职工获得了合理的存款收益,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使全市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切实得到了实惠,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