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019-07-23 14:37:08 浏览次数:1000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事项 |
审核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 |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筹资稽查科 |
1、《提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基本信息表》; 2、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文本; 3、经过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4、行政处罚案件应提交调查过程中所采集的证据、形成的笔录等全部案卷材料; 5、经过鉴定或者专家评审的,应当提交鉴定报告或者评审意见; 6、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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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执法是否超越我中心法定权限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