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朝阳市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发〔2017〕21号),提高中心工作效率,方便职工办理业务,结合我中心实际,就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市民和企业最期盼、问题最突出、最迫切解决的问题着眼,依托互联网,搭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虚实结合”服务模式,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提供高效、有价值和自由选择的服务,积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合完善。完善目前已经建成并上线的中心网站的各项业务功能,并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实现统一身份认证,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需求向导。在推进过程中紧密结合单位和职工的需要,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主线,做到按需公开信息、按需提供服务、按需开展互动。对外突出公众使用上的人性化,对内突出工作人员管理和维护上的便捷化。
(三)加强协同。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线上线下统一受理、归口分流、及时办理等工作,既要基于职能分工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更要建立和完善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平台,建立“网上网下、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平台充分融合。打造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自助终端、服务热线充分结合,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
(二)上网事项全面。逐步推进中心系统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提高服务效率和透明度。
(三)服务流程便利。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标准化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加强服务流程优化,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四)信息安全保障。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健全保密和密码管理、检查和审查制度(非密网),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点
(一)规范服务事项。
1.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中心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中心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2.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按照企业和群众两类用户,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对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编码、统一管理、分类提供,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3. 健全制度规范。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
(二)优化服务流程。
4. 针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办事难的问题,优先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5. 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供实时在线的咨询服务。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
6. 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三)公开服务信息。
7. 在中心门户网站和综合业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
8. 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和完善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四)融合升级平台。
9. 依托中心门户网站,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构建一体化住房公积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10. 在中心网站设置热点专题,实时动态公开阶段性成果。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
11.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健全保密和密码管理、检查和审查制度(非密网),加大对信息系统和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方案目标要求,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以向社会负责、替市民和企业解忧、树中心形象、展行业新风的态度,从市民、企业需求出发,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二)抓好责任落实。做好一切工作任务的根本保障,是抓好落实。有关科室应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方案内容,做好任务分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任务内容不衰减、工作落实不走样,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责任人、每项任务具体到专人。
(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内部考核督查、外部评议监督的双重考核监督机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应用效果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充分利用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咨询和投诉渠道,对反映的各类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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