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18-05-14 13:48:39 浏览次数:1000
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朝阳市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规划》、《朝阳市引进人才16条政策措施》的要求,市中心对符合“凤来雁归”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将原有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内容如下:
一、朝阳市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建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不受缴存年限不足降贷款比例及贷款额度限额政策限制,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二、高校毕业生需准备资料:1、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2、引进人才的相关手续;3、其他申请贷款要件。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截止于2020年年末。政策咨询电话:2928190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