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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住房公积金启用银行专用缴款凭证的通知

2017-05-03 15:27:30  浏览次数:1000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

启用银行专用缴款凭证的通知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将实行全中心财务统一核算的管理模式,同时接入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各合作银行进行直联支付结算,实时获取银行结算数据,实现资金、业务和财务信息的自动平衡匹配。

       各县(市)金融机构将不再为所在地公积金办事处设立银行账户,所有公积金缴交单位需将汇缴资金直接汇划入朝阳市住房公积金在朝阳市各合作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合作银行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朝阳银行、锦州银行、盛京银行。

       为满足业务需要,由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朝阳市中心支行审核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正是启用《朝阳市住房公积金银行专用缴款凭证》,该凭证一式五联,由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

       如有问题请拨打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电话292837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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