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月13日召开的全省住建系统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中心迅速行动、深挖细查,进一步加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扫黑除恶宣传声势,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社会的知晓率,充分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发现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到人。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力推动工作落实,迅速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到人。分管领导按分管工作,积极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上级沟通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
二、面向基层,迅速行动。我中心充分发动多渠道、立体化广泛宣传形式,在8月31当天即在门前主要街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及“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幅,同时充分利用业务大厅电子屏幕的宣传优势,实现全天候滚动播出,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人人知晓,向人民群众充分展示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扫黑除恶等违法犯罪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深挖细查,全面摸排线索。为进一步做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中心对各办事处开展了专项检查,稽核出提取业务中对个别公积金缴存职工通过中介公司的虚假异地购房手续骗提案件。针对此情况,我中心依据建金[2018]46号文,作出责令涉事当事人限期将违法骗提公积金原数退回至个人公积金账户,并纳入朝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失信人员名单,三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如未按规定退回,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立案的处理意见,涉事人表示服从幷已在问询笔录上签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政治任务,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民心向背,必须实行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这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求,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追求目标。我中心将加强日常监管,加强措施,重点严查骗提骗贷现象,堵塞漏洞,铲除黑恶势力在我市公积金行业、领域内的滋生土壤,全力推进“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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