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朝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工作报告》《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决算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朝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申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的申请》《朝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6项议题。到会委员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全票通过6项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朝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9个内设科室,7个办事处。从业人员144人,其中,在编50人,非在编9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244家,净增单位65家;新开户人数0.90万人,减少人数0.2万人;实缴单位3428家,实缴人数16.99万人,缴存额30.3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3%、下降1.16%、增长2.95%。2025年末,缴存总额326.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26%;缴存余额132.04亿元,同比增长7.2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6.46万名缴存人数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1.49亿元,同比下降4.7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76 %,比上年减少5.75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94.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单缴存人数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数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8.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7%、增长0.24%。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20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7万笔212.84亿元,贷款余额79.9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3%、增加4.05%、减少6.9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0.53%,比上年末下降9.1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48笔11762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635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6783.5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当年贴息额0.66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笔157万元,累计贴息1.01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3.31亿元。其中,活期0.0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5.35亿元,1年以上定期35.37亿元,其他协定2.52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4202.36万元,同比下降4.16%。其中,存款利息9750.9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4447.19万元,其他4.1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9485.44万元,同比增长5.27%。支付缴存人数住房公积金利息19398.03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6.75万元,其他0.6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4716.92万元,同比下降14.3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464.5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252.42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64.5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862.15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103.8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6706.3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464.5万元,同比下降8.48%。其中,人员经费1393.02万元,公用经费87.70万元,专项经费983.7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2035.61万元,不良率2.5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991.87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9.97 %,非企业单位占59.67 %,灵活就业人员占0.36%。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1.78%,非企业单位占33.33%,灵活就业人员占4.8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1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69%,租赁住房占1.35%,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96%,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8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数购建房28.20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7.08%,比上年末下降2.44个百分点 。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0.3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7.9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1.67%。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数申请贷款占49.65%,双缴存人数申请贷款占50.35%,三人及以上缴存人数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7.25%,30岁-40岁(含)占32.31%,40岁-50岁(含)占11.22%,50岁以上占19.2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0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99%。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25 %,比上年下降1.1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我中心延长阶段性“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惠民政策实施期限,2025年共计1394人次提取公积金1.1亿元,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压力;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出力度,通过简化租房提取手续、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等举措,2025年租房提取人次约达6039人次,同比增长172%,提取总额约2908万元,同比增长137%;同时我中心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新增朝阳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因超长期特别国债的资金支持,我中心尚未有因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而发生的支取公积金的行为。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我中心当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2025年11月15日,因锦州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收购承接,我中心取消其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资格,其承办的所有缴存、贷款业务同步终止。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业务。依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市统计局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确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最高限额为20566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提取业务。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指导意见》(辽房稳[2025]3号)要求,对购买辽宁省内朝阳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取消“所购房屋所在地须为申请人或其配偶户口所在地或单位工作地”的要求,不再要求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户口簿或工作所在地证明;同时根据《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朝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办事流程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我中心新增朝阳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因超长期特别国债的资金支持,我中心尚未有因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而发生的支取公积金的行为。
3.贷款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首套住房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1%,5年以上利率为2.6%;第二套住房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525%,5年以上利率为3.075%;同时出台了阶段性贷款政策,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家庭,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80万提高到90万;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2108笔,贷款金额69522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跨省通办。我中心共在各办事处、营业部设置具有“跨省通办”标识且指定专人负责的服务窗口8个,除法律规定必须要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跨省通办。2025年,我中心通过两地联办方式,完成异地购房提取业务1233笔,共计提取公积金5746万元。
2.12329热线。2025年(截至12月15日),12345(12329)政务服务热线累计受理群众诉求1327件,办结1326件、按时反馈1324件,平均办件时长1天,综合评分77.66,有效满意率达98.71%,较去年提升0.3个百分点,按有效满意率全市排名第四。全年动态更新知识库热点问题556条、新增22条,服务质效稳居全市政务服务第一梯队。
3.微信公众号。2025年,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48期、85条信息,实现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政务资讯全覆盖。打造“微信帮”特色专区,全年推出47期内容,精准解答141个热点问题,单条信息最高浏览量达1.6万次。
4.窗口服务。在服务质量方面,我中心窗口人员服务热情、用语规范、业务熟练、叫号及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微笑服务;在大厅硬件设施配备方面,我中心合理设置咨询服务区、业务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客户等候区。客户等候区配备足够休息座椅供服务对象等候休息,并提供饮用水、便民药品等。设置政务公开栏、资料架、意见箱等,配置自动叫号系统、上网设备、打印设备、好差评设备和电子显示屏等,设置填表区域,印制相关业务宣传资料或配备业务指南查询机器等;在窗口设置方面,我中心合理设置窗口,全面推行“一窗通办”综合窗口,推广“办不成事”问题反映窗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大厅内设置综合咨询、“跨省通办”、业务综合等窗口,有专人引导分流;在亮码可办方面,缴存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实现《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3项证明亮码可办,不用职工提供公积金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不需要职工来回跑。
5.高效办成一件事。“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退休一件事”“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企业迁移一件事”“公积金贷款结清一件事”“公积金提取一件事”8个事项已全部实现办理,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公积金贷款结清一件事”“公积金提取一件事”3个事项制定并下发“一件事”业务办理操作流程。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2025年度我中心持续贯彻住建部数字化发展战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及利用。通过住建部共享平台实现公安的人口基础信息查询及民政的婚姻登记信息核验等两类接口对接,还通过政务共享平台实现辽宁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八个接口对接,实现了业务办理客户少跑路,又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加大基础数据治理力度,深入贯彻住建部数字化发展工作部署,制定朝阳市数据治理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共清理监管平台各项数据57851条,进一步健全了中心数据质量管理水平,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荣获“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称号。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度,我中心共实施行政处罚1件,为罚款案件,罚款金额1万元。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办理,履行了告知权利、听取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该处罚决定已由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罚款已全额入库。全年无重大处罚决定备案事项,未发生因行政处罚引发的执法监督纠错、单位或个人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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